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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贯彻全区“严纪律 改作风 提效能 强服务”精神

  发布时间:2017-03-17 16:16:56




湖滨区法院党组书记党立新就贯彻落实全区“严纪律、改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活动,提出要求

    3月16日下午,湖滨区法院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严纪律、改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活动和业绩量化考评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党立新对作风纪律和审判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传达了全区“严纪律、改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活动动员会精神,宣读了湖滨区法院《 “严纪律、改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暂行规定》及《主要工作业绩量化考评暂行规定》,对近期审务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党立新在讲话中指出,区委开展“严纪律、改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活动比较及时,也符合湖滨区法院的目前实际。他对于落实活动精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有紧迫感,坚持从严治院,通过严纪律、改作风,把工作纪律严起来,用制度、纪律强化管理。二是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围绕“四看四比”认真查摆工作中的问题,并从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振精神,激发干劲,实现争先创优目标;要按照《主要业绩量化考评暂行规定》,每月要打出相应的分值,对工作连续落后的部门要采取表态发言、通报批评等形式,达到扭转工作劣势的目的。三是要有作为意识,用成绩赢得尊重,同时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避免盲目性,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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