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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案常态化 三门峡中院常务副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30 17:57:27


    12月16日上午,三门峡中院常务副院长李主臣担任审判长在第十四审判庭主持审理一起不服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三门峡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维持决定案。

    庭审中,李主臣副院长作为审判长,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意见,根据当事人诉求张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整个庭审张弛有度、有条不紊,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举证与质证意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案件证据全部质证完毕,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院长庭长是从优秀的法官中产生的,他们业务技能娴熟、审判经验丰富,庭审作风好,审理案件效率高质量好。通过院长庭长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公信力。今后,三门峡中院将继续不遗余力的推进院长开庭办案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转载中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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