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由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的针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核检查中,我院连续两年受到考核领导的肯定,再次给予10万元奖励金,肯定了我院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的成绩。
检查前我院高度重视,专门自查整改,梳理账目撰写汇报材料,由于我院资金使用规范,账目清楚,我院在我市检查考核工作中第一家顺利过关。
在日常管理中,我院一直加强财务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做好经常沟通协调财政的工作,确保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办行〔2007〕387号)及《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1〕276号)文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三是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严格区分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在今年1月开始通过不同颜色凭证封皮和凭证盒单独装订政法专款。
四是在业务装备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河南省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试行)》执行,并根据省法院规定的装备采购范围、标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向市财政申报装备采购计划。
最后,在政法转移资金管理上我们仍旧要严格把关,同时加快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的支出进度,争取管理工作再上一层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