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湖滨区法院召开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回顾总结文明创建经验,进一步动员部署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光辉在动员会上讲话,对下一步文明创建提出要求。
赵光辉指出,经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湖滨区法院今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迈上了新台阶,为下一步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赵光辉说,湖滨区法院坚持以创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使全院干警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法院各项工作科学推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对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赵光辉强调,文明创建永无止境,创建工作不能停止,全院干警还要向更高的目标迈进。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审判任务和创建工作又摆在面前,全院干警要珍惜标兵单位这来之不易的荣誉,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促进湖滨区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赵光辉对文明创建工作向全院干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文明创建是全院的大事,各部门、全体干警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对提高干警素质和院整体文明执法水平的重要性。创建工作搞得好,创建成果会惠及到每一位干警,大家要以创建工作为动力,将整体工作融入到创建当中。二是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创建中院领导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涉及到各部门的任务,都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无条件按要求完成,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安排处理好文明创建与其他各项审判工作的关系,做到审判与创建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三是要认真落实,严格责任。创建活动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文明素养的有效载体,对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各项审判工作开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各部门都对分配的任务要认真完成,因哪个部门不重视导致创建工作出现问题,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主体和监督责任。四是要做实做细,扎扎实实。文明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各项工作要做实做细,要在创建中不断总结经验,要按照新的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做好整体规划,有关部门要做好活动安排、材料收集整理等具体工作。对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要积极参与、踊跃参加。总之,全院干警要全力以赴、协作配合、认真细致、严谨扎实地做好文明创建各方面工作,推进全院整体工作再出新成绩,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