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区法院执行人员在2名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监督下,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拖欠房租拒不腾房案件。揭开了湖滨区法院组织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利剑行动”打击老赖的序幕,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2013年7月,黄某将约280平米的一套门面房租给王某作为商业用房,双方合同中约定,每年租金16.8万元,租期1年。2014年7月,合同期满后,王某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并支付了8万元房租后即不再支付房租,且继续占有该门房屋。为此,黄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腾房。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黄某与王某的租赁合同;王某将诉争房屋腾空交与黄某;王某给付黄某租金7万元及违约金2万元。该判决作出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予履行。今年1月,黄某向湖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某腾房。立案后,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腾房公告,并多次找到王某,为其辨法析理,做思想工作,但王某拒绝履行。区法院经过认真组织,依照法律程序,在公证员到场的情况下,强制将诉争房屋腾空移交给黄某。困扰了几个月的难题终于解决,申请执行人黄某十分满意,连连称赞湖滨区法院执行力度大,执行人员履职尽责效率高。
5月16日全省法院向“执行难”宣战誓师大会后,湖滨区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次日起正式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利剑行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