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是司法实践的产物, 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司法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法院特色并得到共同遵循的司法理念、价值标准、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是以追求和实现法律的公正与效率为核心的人文环境。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基层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
一、基层法院“五个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法官逐渐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的特点,大批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充实了法官队伍,使法官队伍的文化结构有了明显变化。如何展示出一个国家审判机关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成为一个突出的现实问题、重要问题。云南财贸学院法学硕士生导师田成有在《法院如何有文化》中提出:“法治发展的实践说明,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不是靠制定了多少法律,不是仅靠法律有多么的强制与威力,而必须来源于内在的文化支持和理念推广,法律的发展必须根植于文化之中,法律的生命力必须从文化上来理解。”因此,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保证。所有这些,也给基层法院提出了要求。我们认为,基层法院要建设本土特色的“五个文化”:精神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学识文化、物质文化。“五个文化”的构建目的在于通过法院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 对法官的思想、意识、品质、作风产生积极的影响,造就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基本保证。法院文化要不断加以创新和提升,增强其生命力和活力,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的人文环境。
二、基层法院“五个文化”建设的措施
基层法院开展文化建设,应着力在精神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学识文化、物质文化“五个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几年来,湖滨区法院在文化建设实践中进行了初步探索和积极尝试。
1、着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一是培育窗口服务文化,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平台,印发诉讼指南、便民手册,摆放了笔墨纸张、饮水机,方便群众诉讼。拓展诉讼调解文化,设立温馨调解室,营造宽松和谐的诉讼氛围,使法官和当事人能够零距离接触,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传播诉讼文明。二是弘扬廉政文化。利用局域网每天向法官既工作人员发送廉政警句、格言;推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制度;在全市法院首届“廉政杯”文艺汇演中,湖滨区法院获得最佳组织奖,自编自演的配乐诗朗诵获得一等奖;积极协办全市法院首届“廉政杯”篮球联赛,并获得一等奖;1名法官的绘画作品先后获全省法院廉政作品一等奖和被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法院廉政文化集粹》收录。四是丰富楼道走廊文化。制作了140幅廉政楹联和宣传司法理念的字画、镜匾,悬挂于楼道走廊和会议室,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
2、着力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管理出效率,管理出能力,管理出战斗力。湖滨区法院各项工作按部就班、运转有序,主要是运用文化的形式把在长期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法院管理制度固定下来,形成公正司法的机制、清正廉洁的机制、奋发有为的激励机制。如大胆改革人事任免制度,改变“论资排辈”的用人机制,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实行绩效管理,在《岗位目标管理及考评办法》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考评细则,并将考评对象延伸到每个干警,使绩效考评更加规范,操作性强。积极推行审判流程管理,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全部纳入管理范畴,进一步提高司法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注重督察通报,严格奖惩,发挥绩效考评的效用,坚持对法院各项工作实行月(季)通报制度,并加大对院党组的决议、决定等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表扬不没功,批评不诿过。实行执行案件督办制、执行案件换人执行等工作方式,改变了“执行工作一人包办难监督”的情况,对于工作人员廉洁执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着力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当前,法官职业已是一个大众关注的职业,法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当事人的注意。因此,规范工作人员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努力培养工作人员符合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很重要。在这方面,湖滨区法院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抓办公环境,法院审判庭、办公室、荣誉室的设立,着重体现庄严、肃穆、整洁、高雅的职业特征,营造具有现代气息、法院特色的高品位的文化氛围。二是抓仪容仪表,要求干警从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为习惯。三是抓文明氛围的营造。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是法院文化的艺术化,能够在潜移默化中陶冶干警情操、提高修养。为此,建立了塑胶灯光篮球场、棋牌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等设施,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在全院干警中营造了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
4、着力加强法院学识文化建设。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厚实的文化底蕴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经过几年努力抓教育,我院队伍整体素质上了一个新台阶。40岁以下的干警中50%以上具有法律本科学历,40岁以上干警均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法官学历培训,同时还安排各业务庭的干警参加省高院和市中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鼓励全体干警参加电子政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学术调研、庭审观摩等活动,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通过强化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有力提高了队伍法学理论水平,如在司法考试中,干警通过率逐年增高。在宣传方面,成绩较为突出。仅2009年就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012篇,其中国家级50篇,省级127.7篇;编发信息调研案例114期191篇(条),被上级法院及市委、区委采用78篇(条)。思想宣传工作连续七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单位。
5、着力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在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方面,我院主要抓了以下方面:一是抓好审判法庭的建设。审判法庭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精神的主要窗口。建起了占地19.86亩、总建筑面积14300平方米高标准的审判综合楼,有大中小审判庭10个。我们的审判法庭规模适中、布局规范、设施先进,在外观设计上以庄重、威严、明快为主要特色,使人产生敬畏、尊崇的感情。二是抓好办公场所的建设。良好的办公环境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使人身心愉快。我院每名同志不但有宽敞明亮的办公室,而且我们还增加了科技含量的配备,人手一台微机,安装了内部网、外部网和专用网三种网络系统,配备了监控、微机等先进设备,实现了无纸化、现代化办公,投资30余万元建设的智能化法庭2009年2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用科技手段来促进司法公正,中央空调的使用也为大家创造了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办公条件,使工作人员能够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尽力提高法官物质待遇。院党组从生活上关心同志,每名干警都有了标准较高的住房;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为工作人员发岗位津贴、鸡蛋票、粮油票等,虽然都是点滴小事,但体现了院党组的关怀;干警生病住院、子女就业、家属调动工作等有困难,院领导也都会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
三、我院“五个文化”建设的成效
近年来,湖滨区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通过强化“五个文化”建设,营造出了和谐、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四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称号,荣记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受到了湖滨区委、区政府的通令嘉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办评为“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同年5月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同年10月被人民法院报社表彰为“2009年度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树立了人民法院法院良好形象,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基层法院“五个文化”建设的经验启示
通过法院“五个文化”建设,我们的认识大体有两点:
(一)、要讲究实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法官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法官审判业务综合素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法官司法廉洁的自觉性,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法官的政治生活待遇,造就职业化法官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净化法官的生活圈,增强法官的人格魅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法院的凝聚力,打造一支优秀的团队。法院“五个文化”建设要与法院整体工作的推进相协调,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内容,开展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建设活动,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形式,讲求实效。
1、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院群体对法院文化的认同和参与积极性。法院文化的精髓是重视人的价值,因此,应力求把实现法院的整体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统一起来。既要重视人的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法院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又必须理解、尊重、关心、培养人,满足他们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法院文化建设的各项措施应是他们乐于接受的,才能使法院文化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
2、坚持突出重点,确立法官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法官是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主体,也是法院文化的主要创造者、承载者和实践者。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当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法官群体的专业素养、工作技能、道德水平,以适应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努力营造崇尚法律、尊崇法官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法官职业化的需要。
3、坚持典型示范,用典型精神引领队伍。先进模范是法院精神文化的人格化。作为活生生的样板,他们以生动具体的形象展现法院文化的精髓,对法院文化的成型与强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4、坚持寓教于乐,以文化品位提升精神和道德品位。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是法院文化的艺术化,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提高修养,进而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创造条件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5、坚持外在管理与内在管理并重,实现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外在管理是以强制约束实现管理意图,内在管理是自觉主动地遵守法院规范。后者的自律意识可以弥补因制度不合理或管理不到位的缺憾,是实现法院规范的根本途径。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应坚持外在强制与内在引导相结合的方针,以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奖励法院群体提升素质、追求卓越,在进步的愉悦和满足中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6、坚持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建法院文化建设的合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党组织应担负起领导责任,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使他们形成合力,成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二)、要在继承中发展。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还应把法院文化建设与司法体制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科学的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同时,要注意汲取中外优秀法律文化的精华,传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在继承中创新、在扬弃中发展。由于法院文化具有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双重特点,而构建法院文化又必须遵循法院建设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法院的自身固有的特点需要,因此,这就要求法院文化建 设必须紧密联系法院的工作实际,做到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同时法院文化建设要与时代合拍,服从于质量建院、改革兴院等法院战略目标的实施。
1、以倡导法院精神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法院精神是法院群体共同价值观念、发展目标、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法院文化的灵魂,应力求把实现法院的共同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统一起来。
2、以领导者的倡导作用和示范作用发展法院文化。领导干部要达成共识,把法院文化建设摆上首要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推动法院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
3、以典型精神引领法院文化。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4、以法院物质建设为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塑造司法权威。法院的精神文化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因此,法院在进行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的建设以及司法装备的配置时,都应当紧紧围绕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进行。同时,在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中,要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自身特点,始终用改革的精神,结合发展的形势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使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