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17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71.49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9.13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40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2.5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0.56万元,医疗保障48.09,住房保障支出26.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42.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 1242.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审判、执行管理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 90.5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湖滨区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98.23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93.24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3.24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 等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0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 4.99 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接待 85 批次、 68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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