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薛玉锋)
发布时间:2019-03-25 16:11:08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薛玉锋:
本院受理原告三门峡市汽车工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路与六峰路交叉口往西一百米。
承办法官:郭法官。
电话:0398-36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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