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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数据聚合平台 凝聚执行为民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8-01-16 09:23:06


    着眼于预防,着重于化解,着力于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信息化为抓手,着力打造数据平台,不断完善执行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高效监督各级法院规范办理执行信访案件,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4月,该局主导研发的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有效提高了信访案件处理质效。

    平台建设织密网 打通执行信访“孤岛”

    “执行信访是执行工作的‘晴雨表’,执行信访工作的成效是检验全国各级法院落实‘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重要依据。所以,抓好执行信访的管理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那么,如何破解执行申诉信访工作中的各种难题与挑战?在“互联网+”的时代,信息化手段无疑是实现执行信访工作规范化的利器。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导研发的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系统投入运行,实现了四级法院在同一数据平台办理信访案件,所有群众的来信来访情况均纳入这个平台,所有群众涉执信访诉求全部进入法院管理者的视野。

    孟祥表示,“各基层、中级、高级法院按照规范要求把本辖区执行信访案件统一录入平台,经过甄别,对信访有理的及时督办,从执行信访源头进行把控,压实各级法院责任,有效提高了信访案件处理质效。”

    记者了解到,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系统按照执行信访工作特点和规律,设置了清晰、完备的流程节点。四级法院将各自收到的信访材料,按照统一的规范登记录入系统后,按照流程节点要求办理,过程和结果在系统中全程留痕;强化系统对执行信访案件的节点管控、超期提醒、及时督办功能,执行信访工作管理正向着智能化、信息化方向积极转变。

    这个平台也是上级法院交办案件、督促办理的信息化主渠道。最高人民法院对本院登录的信访材料进行甄别,将其中反映有道理的通过系统交相关法院办理,并限期反馈办理进展和结果,实现了信访案件交办“一键完成”。

    由于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全流程均在这个平台上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平台办理的每一件执行信访案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有效消除了监督管理盲区,以往在监督上“强弩之末”的消极效应被有效消除。站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面对指挥大屏,记者目睹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全国各级法院涉执信访案件办理的统一管理、动态跟踪、实时分析与立体考核的演示,真切感受到可视化监管的力量。

    “拿数据说话是最好的。”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说,“将所有信访案件登记录入系统,摸清了全国执行信访案件的底数,对了解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将来数据会越来越多,更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执行的问题和重点、难点。通过执行信访案件的交办与督办,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执行案件质效。”

    一个全面、快速、准确、零遗漏、类型化的全国执行信访数据存储系统,有效打破了各自为政的执行信访信息“孤岛”,及时、迅速、常态化地反映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给执行申诉信访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为促进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打下良好的基础。

    督办案件一盯到底 视频约谈察之秋毫

    对信访案件,群众最盼的是有人一盯到底,最怕的是一转了事,没有后续跟进,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针对执行信访交办案件的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曾作出专门批示,“紧盯尚未办结的案件,加大力度限定期限办结。同时对已经办结的进行回头看,对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执行或消极执行的,要严肃问责”。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批示,“没有最终结果的,要一盯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地方法院要专人负责,确定责任人。”

    “与民心连心,一盯到底”,彰显出法院执行干警勇于担当的决心,“回头看”体现了以提高人民满意度为宗旨的坚韧不拔的毅力。在用好执行申诉信访系统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还强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按照“快、严、紧、实”四项原则,开展专项督办活动,有效推进信访案件督办。2016年以来,执行局申诉审查室从信访材料中筛选出反映未按期执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分批开展专项督办,共挂牌督办案件547件,经督办,化解案件381件。其中,实际执结97件,取得实质性进展101件,达成执行和解56件,穷尽查控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取得当事人理解息诉罢访的48件,引导信访人进入异议、复议以及异议之诉等法律程序解决诉求的79件。

    对督办过程中发现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情形的,对相关法院和案件责任人视情况进行问责。

    对于系统中交办信访案件办理不力的,及时进行视频约谈。镜头前就是阳光下,一次执行指挥中心的视频督办会、约谈会,要上下级法院一块儿开,再简短的对话,再细微的表情,也能看得清清楚楚,监督变得更加及时和有效,群众关心的问题能一次性得到解决。

    对于视频约谈后案件办理仍然没有明显起色的,则予以通报批评,发现违反《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照规定向中央政法委提出对该省综治考评扣分的建议。

    层层传导责任 实现源头治理

    执行申诉信访平台构建后,办案压力和动力得以层层传导。全国各级法院在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过程中,紧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和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有效减少和杜绝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实现涉执信访的源头治理。

    福建全省法院不断完善执行信访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构建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执行信访工作机制责任化,管理案件化,流程规范化,监督常态化。2017年共对179件信访案件进行了评查,通过评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从根本上提升了执行办案水平,有效减少了执行信访案件。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经上级法院指出存在的问题后,执行法院仍不整改的,由省高级法院院领导或执行局领导对执行法院分管院领导及局领导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已对3起重大执行信访案件启动约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寿辉说。

    河北全省法院执行信访坚持抓规范、抓合力、抓源头治理,呈现出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和执结率逐年提高的局面。先后下发一系列文件、通知,确保做到来访有人接,接访必认真,督办有结果,使一部分案件在源头上得到解决。执行信访工作系统建立以来,实行一个平台、一个标准,节点公开透明,对全省执行信访工作起到了监督和促进的作用。

    “在全省执行信访平台挂牌督办后,该案主办人能够第一时间知道案件当事人到哪一级上访,什么诉求,促使其主动做工作,化解矛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郝守军说。

    件件有落实 件件有回音

    “执行信访是服务群众、提升执行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四级法院将所有执行信访案件材料无差别对待全部录入系统,对其中有理案件及时交办督办并全程‘留痕’,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诉审查室主任刘雅玲说。

    “执行团队用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用真心解决我们老百姓的问题,我和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得知判了多年的案件经过督办得到妥善解决,家住福建省连江县的耄耋老人吴大爷写来了感谢信。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常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感谢信和锦旗。

    “办信规范了,老百姓的呼声得到及时回应了,让当事人感受到人民法院办理群众诉求是认真负责的,他的获得感就会增加。”孟祥说。

    信息化手段,使得执行信访办案节奏快了,效率高了。减少了发函、层层转办、调度、汇报等多重中间环节,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解决了“门难进”“人难见”的问题。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指导全国各地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瞩目成果,而每一次行动、每一项进度,都切切实实成为便民利民的有效举措。

    ——核查诉求虚实。指导各高院指定专管领导负责,按相关要求和标准,主动联系信访人对其反映诉求是否属实进行反复核查。

    ——开展释法明理。与案件信访人进行电话沟通或面对面约谈,针对信访人的诉求,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开展释法明理和解释沟通工作。

    ——注重案件回访。对已经执结或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主动进行“回头看”,注重案件回访,确保每一起信访案件都落实到位。

    ——复杂案件集中督办。积极监督各高院开拓思路,找准时机,采取多元化措施推进案件办理,尽最大可能化解信访。

    ——确保执行实效。督促执行法院制定财产处置方案,采取财产变现措施,引导和解解决,最大程度推进案件办理。

    专家点评

    “执行信访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表达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法院,各高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合法性和妥当性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执行信访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权责,倒逼诉访分离机制的落地,强化了交办督办力度,健全了执行信访终结制度,将终结执行信访的决定权赋予最高法院与高级法院,减少反复申诉情况的发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肖建国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是发挥信访在纠正错误、吸收当事人不满、平衡各种利益等方面功能的重要基础。对于老百姓提出的诉求,如同治水一样不能“堵”而应当“疏”。应当在依法和规范的前提下,厘清每一具体诉求的正当性,然后满足合法的、正当的诉求,拒绝不正当、不合法的诉求。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谭秋桂

    (记者 曹雅静)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最高院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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