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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离婚遭受损失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16-12-30 21:10:13


    目前,存在部分青年男女在没有深入了解下便走进婚姻殿堂,但是,在婚姻存在极短时间内解除婚姻现象。在实践中发现,有为了追求婚姻新潮,而先结婚后培养感情的;有以结婚为名义诈骗钱财的;有存在感情危机而草草结婚的等等。那么,对于闪婚后离婚,遭受的损失谁来埋单?

    评析:

    “闪婚”是闪电式结婚的简称。通常是指青年男女为追求一种时尚,闪电式相识,爱情速配,从认识到结婚时间较短。在缺乏有效沟通、了解,并且不知道对方的家庭背景,生活方式,收入来源等情况而建立爱巢,这种婚姻容易被现实的风雨和挫折打碎,随之出现闪电式的二重凑——离婚。给双方带来了心灵的伤害,并且使双方或一方遭受各种损失。笔者认为,对于闪婚中遭遇损失的弥补,应该区分不同情况对待。

    一是双方的意愿。结婚是一种自由权利,只要男女双方具备结婚条件,具有共同意愿,到法定机构进行登记,便可以实现这种权利。“闪婚”也是一种结婚方式,只要双方对结婚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以其实际行动促成,受到法律保护,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对于这种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通过法定形式缔结婚姻的,都属于有效婚姻,虽然时间很短再次离婚,双方应该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财产问题。

    二是是否存在欺诈。在部分“闪婚”后离婚案件中,一方主体提出受到对方欺诈现象。在实践中,出现过部分宅男宅女为结婚大事犯愁,缺乏男女之间的沟通经验,或者是部分农村中男子,由于错过结婚年龄,在这种情形下,经人介绍或通过网络认识异性。这些异性中,部分人利用对方弱点,在彩礼和结婚住房等方面提出极高要求,并且同意“闪婚”。这种婚姻的缔结存在很大隐患,如果对方结婚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又和对方提出离婚。如果能够证明提出离婚一方存在以结婚为名进行诈骗钱财或其他利益的行为,离婚提出一方应该对婚姻中对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是否存在过错。对于闪婚中,一方存在一定的过错,导致婚姻失败而离婚的,双方应该坚持公平原则,对各项损失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大小,进入确定对“闪婚”中遭受的损失进行适度补偿。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转载省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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